計量確認通常包括:
校準和驗證、各種必要的調整或維修及后續的再校準、與設備預期使用的計量要求相比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標識。只有測量設備已被證實適合于“預期使用要求”并形成文件,計量確認才算完成。預期使用要求包括:測量范圍、分辨率、1大允許誤差等。產品工藝過程控制與檢測通常會給出計量器具的使用要求。“校準”的目的是“確定量值”。“檢定”的目的是判斷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”。
選擇具備資質及能力的計量機構, 主要遵循以下兩個原則:
(1) 就近選擇法定計量機構, 在其授權范圍內提供的計量檢定服務;
(2) 就近選擇獲得CNAS認可的校準實驗室, 在其認可范圍內提供的校準服務。
選擇的檢定和校準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能力, 資質1證書在有效期內,計量校準檢測公司, 尤其是授權的測量項目和測量范圍必須符合儀器設備檢定/校準參數要求。
如何對計量器具的校準結果進行評價?
將校準與調整混淆:一些計量器具的使用者認為,儀器經過校準后就準確了,當校準人員向他(她)說明儀器示值超差后,總是認為計量校準就是要把儀器“校”準了才算是校準,儀器計量校準檢測費,如果儀器不準就應該“校”準了,儀器校準檢測價格,否則對所做的校準工作不予認可,江蘇校準檢測,在需要簽字的確認單上不簽字,造成雙方對立。
實際上計量器具使用者是錯誤地理解了校準的含義,將對儀器的超差調整與校準混淆在一起,因為JJF1001-2011之4.10就有明確說明,即“校準不應與測量系統的調整(常被錯誤稱為自校準)相混淆,也不應與校準的驗證相混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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